Tuesday
我们为了什么样的自由在奋斗。
自由是什么?
我崇敬的一位台湾作家李敖,曾经讲过。就像把KINGDOM翻译成‘王权’一样,FREEDOM应该被理解成是‘自由权’。那么,自由就是一种权利了。然而就权利而言,也有很多种。比方说,我有一块土地,那么我对这块土地就有这些权利:1,我可以买卖它;2,我可以在土地上盖房子;3,在土地上耕种;4,甚至我可以在土地放挖个坑,养鱼。
那么这么说来,就我所拥有的权利而言,只要我拥有这块土地。那么,一二三四(或者更多)这些上面所列的,就都属我的‘权利’了。这样而言,当一个人在某件是上有权利的时候,就可以说,我在这件事上有‘自由’了。
但是,这是具体而微的说。我有买油条的权利,因为我有钱,钱怎么花,老子说了算。别人无从过问的,因为钱不是你的,凭什么你管我。我也有走路的权利,因为腿长在我身上。我想往哪走往哪走,因为腿是我的,不听你使唤。如此,在一些具体而微的事情上,我们把‘自由’等同于‘权利’。权利是天生的,是不容质疑的,所以自由也是不容质疑的。
然而,等等。既然我们把权利等同于自由,那么我们就从权利开始。权利是真的不容置疑的吗?人的权利是不容质疑的吗?不容质疑的权利就不能被剥夺吗?
先从质疑这件事说起。比如说张三,长了一张嘴,那么基于生理上的需要,他有吃饭和说话的权利(当然,这是对普罗大众而言,普普通通的设想,如果张三想拿嘴当铲子用去掘土,或者在性生活上搞点新花样,那么我们不能否认他也有这样的‘权利’)。张三有这样的权利,他要吃饭,他要说话。我们可不可以质疑他吃饭,说话这样的权利呢?如果我们质疑他这种权利,而且禁止了它。是不是说张三的权利就被剥夺了呢?
我们在谈谈,假如有一天,张三吃人肉。在我们文明社会的人们看来,当然是以我们当今的道德观点和法律来看。张三当然不能吃人肉,这件事在我们的社会是不能被忍受的。于是,我们剥夺了张三吃人肉的权利。
张三现在不能吃人肉了,于是,按照推理来看。张三在吃这件事情上,他的权利就被限制了。那么是不是可以说,张三的吃的自由就没有了呢?如此我们可以说,自由这件事是可以被剥夺的,被限制的,被压制的。对吗?如果不压制,张三完全可以吃人肉,不管他自己有没有这个意愿,在逻辑上行得通的。张三有吃的权利,所以张三可以吃人肉,因为自由和权利又是等同的,所以张三有吃人肉的自由。自由是件可怕的事情啊。这么说来,我们文明社会的基石,完全可以摧毁我们的文明社会。这么说来,我们的文明就是相互说不通的文明。
那么问题来了,自由,真的是好东西吗?
这里,我们可以说,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。我们要谈论被普遍接受的自由,这种自由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,你有这样的自由,我也有。你没有的我也没有。我们要谈论的是被限制的自由。那么,就能得出这样的结论,我们需要权利,但这种权利是被定义的。比如说我有骑自行车的权利,不是想往哪骑就往哪儿骑,你不能骑着自行车上房。那是不行的,因为房子是给人住的,你把房子当马路不行。要人有个胆子小的在房子里睡觉,你在房子上叮叮当当骑自行车,没准把人吓死。所以你必须被禁止,大家权衡之下,规定只能在马路上骑自行车。
如此,自由即是权利,而且是具体而微的权利。比方说,吃饭,说话。还要更具体而微,就是怎么吃饭,怎么说话。吃什么,说什么。我可以扯着嗓子用东北话在旷野上骂大街,这就是自由。但在公共场合就不行,在葬礼上更不行。不管骂得是谁,都不能任性而为。你有这种自由,但这是大家一商量。就我们的社会道德和法律而言,作出大家认为利于我们文明社会的规定,你在葬礼上骂人的自由被剥夺了。
这么就是说,自由不是一整块蛋糕,你不能都吃。自由被切割了,被钻眼儿了。因为我们人,生活在一起,我们不能任意而为。要相互妥协,你的自由要受限制。
但是,我们又说。我们怎么定义限制呢?谁定义呢?
当然,既然我们说,这种对自由的限制是针对每个人的,那么所有的人都要同意这种限制才行那个。比方说,十个人在一起,一个人说,我们不能吃猪肉。那要十个人都同意才算数,少一个都不行。如果只有九个人同意,一个人反对。那么当我们践行这种限制的时候,对那个人就是不公的。你们九个不想吃是你们的事吗,关我屁事。老子自己吃不行吗?你们不管我,我也不理你们不行吗?
问题来了,自由是当被限制的,怎么被限制,可真是让人头疼。毕竟众口难调啊。我就是要吃猪肉,怎么地吧。自由真麻烦啊。
当然,我们都知道,还有一个东西叫民主啊,少数服从多数嘛。
如果按这种说法,我们这种自由的实现其实是仰赖民主的,民主下的自由,或者说民主保护下的自由。权利是要被保护的,是被民主保护的。
那么,我们可不可以说,如果没有民主,我们就没有自由呢?因为嘛,覆巢之下,没有完卵。但是,如果这种推论是正确的,按照李敖对台湾民主的看法,台湾民主是假的。假的民主当然不是民主,假的民主当然不能保护自由。或者说保护是不是我们通过民主来形成的自由。如此说来,我们谈论的这种具体而微的自由就又可以被这么分类。有民主保护的自由和没有民主保护的自由。
问题又来了,这两种自由必然是又差异的。这种不在民主保护下的自由是自由吗?如果我们说是,和前一种自由孰优孰劣呢?当然是前一种好,有民主保护的好嘛。
然而,我们又说,按照我们马克思主义的观点,民主是假的,西方民主是假的。那么西方的自由就是第二种自由,和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由是一样的嘛,即使稍有差异,也是五十步笑百步嘛,差不多嘛。同一个级别上的自由嘛,没有民主的自由嘛。这真是让人伤感,因为我们我们每天谈论的,追求的,西方的民主跟我们是同一类东西。
我们就为了这些芝麻绿豆的差别在奋斗,在努力。
再等一等,说民主是假的,到底为什么说民主是假的呢?李敖说,西方的民主是换肩膀。什么意思?是说民主所得的决议其实是没有变化的。就像说,我,决定,今天吃A餐盒里的便当,明天吃B餐盒里的便当。但其实,便当都是一样的,只是装在不同的盒子里?那么就无所谓了嘛?两盒便当都一样,只是装在不同的盒子里。这么说,我们民主的决议就是没有决议,好比我每天做决定,其实是没做决定。所以民主是假的。真的嘛?
原来民主就是就是吃一样的盒饭啊,民主是吃一样的盒饭嘛?荣我想想。不对啊,民主不是吃盒饭啊,民主是‘我’来决定吃盒饭啊,虽然盒饭是一样的。但是公众的选择,至少是大多数人的选择。重要的不是结果啊,是过程。民主是过程。哦,原来民主是过程。哦,那就是说,我们为了自由奋斗,重要的不是结果,是奋斗。原来我们要的不是自由的结果,是自由的过程。结果可能谁也看不到,原来自由也是过程。自由就是不断为了他本身奋斗。那么这样的自由就不是被限制的了,它是不被限制的。它不被空间和时间限制,它是绝对的,自由是绝对的。
真是让人头大,搞得人也是糊里糊涂的。
哦,原来,被限制的权利原来正式不被限制的自由。被限制的自由原来正是不被限制的自由。自由就是自由。
那么说,民主就无所谓真假了,换肩膀的民主也是民主,民主都是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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